本次招聘先后在桂林、南宁、贵阳设点招聘,上一考点已完成招聘的岗位将不再在下一考点招聘,若上一考点已完成所有岗位招聘工作将取消余下考点,考点具体招聘岗位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。报名时限内,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;逾时不再接受报名。
1.报名形式: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(建议使用网络报名)。
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1日9:00-11:00到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报名。
②南宁考点: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南宁师范大学
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3日15:00-17:00(时间初定,若有变化另行发布通知)到南宁师范大学(武鸣校区)2号教学楼现场报名。
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6日8:30-10:00(时间初定,若有变化另行发布通知)到贵州师范大学(东校区)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现场报名。
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,现场资格初审以查验个人报考相关材料为依据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,视为自动放弃;对证件(证明)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,直接取消应聘资格。经现场资格审查,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。
(1)桂林考点:已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5月11日9:00-12:00到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。
(2)南宁考点:已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5月13日15:00-17:30(时间初定,若有变化另行发布通知)到南宁师范大学(武鸣校区)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。
(3)贵阳考点:已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5月16日8:30-10:30(时间初定,若有变化另行发布通知)到贵州师范大学(东校区)参加现场资格审查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。
(1)《2024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3)。
(2)个人简历(个人自制),应在空白处签名,并声明资料保证真实。
(3)以下资料复印件,并承诺与原件一致(原件须同时提供,以便核对):
①有效居民身份证;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。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,A4大小。
②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(限应届毕业生(非在职)提供)。
③《就业协议书》和盖有学校公章的《就业推荐表》(限应届毕业生(非在职)提供,如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,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、课程成绩单、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);若《就业协议书》是电子版的可暂不提供。
④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证、学位证,暂未取得学历证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学信网下载打印);国(境)外学历、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(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(http://www.cscse.edu.cn)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),未毕业的提供学籍相关证明材料。
⑤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。应届毕业生(非在职)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,须提交《个人承诺书》(见附件4)。
⑦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考生,需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。
(1)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,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,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,考试成绩无效。
(2)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。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。
(3)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,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,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、财务、纪律检查岗位,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。具体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第六条、第七条、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,从其规定。
(4)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(含试用期)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,另行约定相关责任事项(以面谈告知为准),并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。
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,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进行。笔试、面试均实行百分制,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。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,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面谈对象。
(1)笔试内容:根据按岗设考原则,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能力。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。
(4)同一岗位在笔试合格以上成绩考生中根据高低顺序排序,按招聘人数1: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,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选。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,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。
(5)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。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需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交《笔试免试申请书》(见附件5)及相关学历证明材料,待资格审查通过后,才能免笔试。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,进入面试不受1:3的比例限制,其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。
(1)资格复审。面试前,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。
(2)面试方式:面试采取试教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,同一岗位采用统一面试方式。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。
同一岗位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,计算总成绩。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合格成绩高低排序,按照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的考生。进入面谈的考生将另行通知。
1.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(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,下同)。
3.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,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;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,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;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,则另行组织面试。